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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唐永超、王玉龙两位学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经学校研究决定,现给予唐永超、王玉龙予以退学处理。
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学生处反映。
联系电话:62298691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给予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
序号 | 班级 | 姓名 | 性别 |
1 |
20-15 |
唐永超 |
男 |
2 |
20-09 |
王玉龙 |
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