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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58号)精神,经个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共有28位教师符合认定资格。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2日
联系电话:62298690(办公室)、62298611(党群工作处)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综合管理处联系。
附件:2023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综合管理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