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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安徽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4〕248号)有关要求,经学校推荐申报,安徽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校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确定了我校正式推荐对象建议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8月21日。
公示期内,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当面或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学习纪检部门反映。
电话:0551-62298611,18856962329
电子邮箱:1516139709@qq.com
教务处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