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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下午,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自2019年1月1日出台的第4个工作日,我校财务处张宏丹开展了2019年个税所得税法专项公开课培训,学校各部门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参加了此次培训。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决定。此次个税改革,既实现了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重大转换,更带来自然人税收管理方式的重要变革。按照个税法修订决定的内容,此次税法落地采取“一次修法、两步实施”的方式,第一阶段为新税法政策实施的过渡期,在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提高基本减除费用、优化税率表;第二阶段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税法内容。
张宏丹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结合真实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国家的此次个税改革,讲解内容涵盖个税改革与社保移交的背景、2019年个税改革要点、职工薪酬个税问题实操解决方案等,为个税改革后期申报纳税打下了基础。现场针对教职员工提出的有关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六项条款和填表中的各类问题进行了一对一地解答。
此次国家个税政策的宣贯解读为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及时掌握国家税费改革政策提供了便利的服务,也为所有教职员工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奠定了基础,体现了后勤部门情系教师,提高服务满意度的宗旨。